一是建立信息卡制度。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填写“留守儿童信息卡”,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全面掌握其家庭、学习、生活及留守代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 M+ o' p7 a; l( i+ q 二是建立留守儿童寄宿优先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完善服务体系,优先解决有寄宿需求的留守儿童寄宿。
9 B( i ^% R( l( S/ _ e5 u 三是建立亲情培养制度。设立亲情室,内设电话或计算机,明确专人负责学生的情感教育,确保每月让每位留守儿童与父母通一次电话或聊天一次。
2 ~9 |- e2 }: s& U6 s7 }* `# [6 c 四是建立心理咨询制度。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或“心灵家园”,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交流,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困难和挫折。
* ?0 d3 i- ^' | X; ? 五是建立关爱帮扶制度。开展“牵手留守儿童”、“1+1帮扶”活动,通过一对多、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0 @$ \* n; `$ v y2 t7 b9 D 六是建立家校互动制度。充分利用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定期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通过家校互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 |* s, H8 L3 J* n9 } 七是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制度。学校、社会、家庭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共同关心、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3 l, a2 C0 }* h8 [7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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