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汶上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将有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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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12: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2010年1月1日起,汶上县将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在新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平均报销比例将提高到70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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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大大额医疗救助力度。从2010年起,从基金结余中提取50%,使大额医疗救助制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一般居民8万元,学生10万元,并且个人不再缴费。二是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对于检查检验治疗项目和一次性医用材料单价高于100元(含100元)的项目,个人自付20%后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单价高于1000元(含1000元)的项目,个人自付30%后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同时,各类手术项目将全额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三是设立参保中小学生门诊费用。2010年起,凡在学校参加汶上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每人每年设立30元的门诊费用,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发表于 2009-12-11 19: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心过程一定要能够安民心。{:dizzy:}
发表于 2010-11-6 15: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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