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信息卡制度。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填写“留守儿童信息卡”,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全面掌握其家庭、学习、生活及留守代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2 F5 M- H" n0 h: r
二是建立留守儿童寄宿优先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完善服务体系,优先解决有寄宿需求的留守儿童寄宿。2 m8 X0 S+ l9 h# b7 `
三是建立亲情培养制度。设立亲情室,内设电话或计算机,明确专人负责学生的情感教育,确保每月让每位留守儿童与父母通一次电话或聊天一次。
' S9 D' n$ }0 {, l. r 四是建立心理咨询制度。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或“心灵家园”,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交流,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困难和挫折。
$ n" C x( ^: R' V# y 五是建立关爱帮扶制度。开展“牵手留守儿童”、“1+1帮扶”活动,通过一对多、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 f/ }! u, x. ]: ?% h* [6 d 六是建立家校互动制度。充分利用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定期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通过家校互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A& Y( | l( O$ y
七是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制度。学校、社会、家庭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共同关心、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 \( H3 d! M$ ?"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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