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由汶上信息港搜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汶上县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汶上县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县政府办公室颁布的《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汶上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学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对汶上县教育系统师生的影响,切实保障汶上县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汶上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二、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的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备注:AQI日均值是指以24小时滑动平均值计算的AQI持续天数是指持续24小时数。 三、预警响应责任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和解除汶上县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Ⅱ级(橙色)和Ⅲ级(黄色)预警响应,由县教育体育局通过汶上县教育局办公自动化系统、汶上教育网,发布预警响应通知,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及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和学校组织实施。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3.Ⅰ级响应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停课。 五、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体育局职责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局长任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办公室、人事科、安全监督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职成教科、体卫艺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徐万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孔德灵、司兴根、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预警信息发布组、预警响应处置督查组、安全教育组,工作人员由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1.预警信息发布组。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Ⅱ级(橙色)和Ⅲ级(黄色)预警响应与解除指令,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预警响应处置督查组。负责指导乡镇教体办、学校、幼儿园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指导汶上县各级各类学校有关户外室外运动、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业余训练、体育考试、运动会以及校园工地停工、校园安保等预警响应的制定,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对乡镇、学校、幼儿园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3.安全教育组。负责指导各学校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天气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基本保护常识,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乡镇教体办职责 1.各乡镇教体办应根据《汶上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分预案,指导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并负责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响应与解除。 2.各乡镇教体办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预案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本级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努力降低因天气情况对学生学习和锻炼的影响。 3.各乡镇教体办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24小时通讯畅通。要完善重污染天气的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因重污染天气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和本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严防迟报、漏报、瞒报等事件的发生。 (三)学校(幼儿园)职责 1.学校(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响应指令后启动实施。接到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时,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电话、短信、校园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 2.学校(幼儿园)应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并通过布置家庭体育作业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 3.学校(幼儿园)应根据预警级别,对校园内的施工工地进行洒水或停止施工。 4.学校(幼儿园)应在停课期间,及时开通校园网、班级博客、手机短信平台等相应内容,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做好学生看护,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5.学校(幼儿园)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领导干部、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因重污染天气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7年11月8日印发的《汶上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汶教体字﹝2017﹞81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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