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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公告

2010-1-12 22:04| 发布者: 中都社区| 查看: 291| 评论: 0

 报考第一类职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5月21日17:30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主证》(二份)到济宁人才大厦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认定,完成报名程序。委托他人办理现场认定手续的,相关责任自负。未进行现场认定的,不能参加专业考试(面试)。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认定的,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特此公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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