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由汶上信息港搜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鲁人社字[2017]160号文件通知,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按照《山东省劳动厅关于贯彻省政府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发[1998]141号)规定,最高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891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178元。 2016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涉及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有关待遇时以此为依据。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1日 |
|本地广告联系: QQ:905790666 TEL:13176190456|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汶上信息港
( 鲁ICP备19052200号-1 )
GMT+8, 2025-6-15 14:38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