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由汶上信息港搜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汶上县宏霖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济宁顺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十八条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延续申请,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汶上县宏霖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7083020150001)、注销济宁顺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7083020150002)。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汶上县宏霖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济宁顺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需在15日内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送还到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许可服务科,未经许可不得继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特此公告。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6日 |
|本地广告联系: QQ:905790666 TEL:13176190456|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汶上信息港
( 鲁ICP备19052200号-1 )
GMT+8, 2025-6-15 14:39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