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9年招募“三支一扶”毕业生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200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济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济政发〔2009〕1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面试(说课)。 二、笔试 笔试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同进行,使用同一套试题,统一阅卷。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09年6月14日上午。 既报考济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又报考“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只参加组织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研究生需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笔试)。未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录取的,其成绩可用于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其中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而未被录取的除外。 三、专业面试(说课)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招募单位及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面试(说课)人员。专业面试(说课)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专业面试(说课)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员参加面试(说课)。最后一名同分的,均参加专业面试(说课)。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专业面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专业面试(说课)均折合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考生总成绩。 四、加分人员 为帮扶特困家庭毕业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精神,特困家庭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折合百分制后加分)。特困家庭毕业生应在笔试当天下午14:00-18:00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地址:济宁市火炬路北首人才大厦506房间)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及有效期内的以下材料之一:《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济宁市困难(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济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宁市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卡》、《特困职工证》、《再就业优惠证》。考生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能够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加分。 五、确定人选。按招募单位及专业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初选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特困生、高学历、当地(县)生源、笔试成绩确定初选人员。初选名单在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六、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6月 9日-13日登录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jnrsj-sd.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份,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 1份自己留用,1份考试时上交。有关笔试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上说明。 2、今后,有关“三支一扶”考试、体检、录取等信息均在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济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967955, 2967915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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