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启动2015年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 为了保障低保家庭中的高考新生能够走进“象牙塔”,在校低保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近日,汶上县民政部门启动了2015年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 据了解,凡汶上县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均可享受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凡本县城乡低保家庭中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年均可享受大学生在校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和处于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之内。) 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科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5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专科(含高职)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3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在校救助金1000元。 8月15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汶上县民政部门在8月25日前,将救助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每一名受助学生入学前领到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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