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八年级五班王庆正同学在放学途中捡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300余元及许多重要证件,在原地等待失主未果后,及时交到派出所,警方通过多方了解最终联系到失主路克亮同志。路克亮同志为表谢意给学校写来了一封表扬信。 王庆正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学生的优秀精神风貌,为我们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争得了荣誉。经学校政教处研究决定,现对王庆正同学予以全校通报表扬,并为其所在班级量化加10分。 希望全体同学学习他拾金不昧的精神,以他为榜样,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做一个正直的人、诚信的人,具有高尚品德的人,为构建和谐校园、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做出贡献。 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 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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