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18 01:44| 发布者: 汶上| 查看: 1326| 评论: 0
济教办字〔2015〕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学: 2015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定于5月13-14日进行,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以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为依据,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初中阶段信息技术教学实际,以现行初中信息技术教材所授内容为主。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基础知识、Windows系统操作、Word文字处理、Excel表格及数据处理、PowerPoint演示文稿、浏览器操作、电子邮件操作、FrontPage网页制作、Flash操作等。 二、考试时间 5月13日至14日。 三、考试形式和分值 考试采用无纸化形式,考试数据通过济宁教育网传输,考生利用计算机进行答题。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为20分,计入各类升学考试的录取总分。 四、报名 各县市区负责本县市区的考生报名工作,为方便中考数据合并,信息技术考试考生数据统一使用基础教育科提供的中考报名数据库,并利用信息技术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生成和打印准考证。各县市区要于5月7日前将考生数据以电子表格(Excel)形式报至市电教馆。电子表格格式和所包含的信息见《2015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信息表》(附件2)。报考济宁一中、济宁育才中学、济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的考生数据,统一使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中考报名数据库。 五、考试组织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考试。报考济宁一中、济宁育才中学、济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分别在所报考高中学校考试。 六、考点的确立与验收 各县市区根据考生和网络硬件、技术力量配备设立考点,并依据配置标准(见附件1),对设置的考点逐一验收。对不具备条件的考点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消。各县市区将考点信息变动情况于5月6日前报告市电教馆。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配备监控设备对考试现场进行全程监控。 七、考试费用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费用不向学生收取,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附件:1.济宁市2015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微机室配置标准 2.济宁市2015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信息表
济宁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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