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28 09:05| 发布者: 中都社区| 查看: 188| 评论: 0
据了解,此次工资指导线的实施范围为:汶上县辖区内的中央、省、市属企业外,均纳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均列入执行工资指导线的增长范围。按照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职工工资水平相对偏低的企业(2012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汶上县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或低于当前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连续2年实现利润增长并赢利,预计2013年经济效益有一定增长的,职工工资增长不应低于基准线。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亦可暂不增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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