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 1、报到时间为 2、报到证签发为用人单位的,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不需要回生源地人社部门报到。 4、完成报到后,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妥善保管,以备落实工作后二次派遣、改派等其它情况时使用。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唯一有效证件,不得自行涂改、撕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和户口。 二、落户、党组织关系办理
三、 档案 1、已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学校应将档案直接递转到工作单位或该单位的人事代理部门;毕业时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学校应将毕业生档案发回原籍人社部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再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转往汶上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注意事项:毕业生档案一定要通过学校以机要形式递转,个人自带档案均不接收。 3、档案提取:凭提档函(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报到证或毕业证、经办人身份证提取。对于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待档案全部录入后方可提取,但为方便学生,急需提取档案请按以下流程办理:①经查询,已经录入系统的档案,可按正常手续办理提取。②档案系统中未检索到的,请询问学校档案是否寄出,如寄出,请通过机要号查询,确定档案已到达济宁市人才中心的,方可提取。③对于无法提供机要号和签收日期的,不予提取,待档案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时,方可提取。 四、就业手续办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要进行网上签约,到本县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签约完毕后由单位持签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单位人事代理,同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本地已解约毕业生未落实新就业单位的需持解约函、原单位代理手册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单位代理向个人代理的转移手续。毕业生因未办理正式就业手续及人事代理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职称、各类证明等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毕业3年内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且未办理招工手续、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汶上生源毕业生可享受免费人事代理服务,申请办理免费人事代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汶上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转递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报到地址:汶上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汶上县委党校往南50米路东,建设银行北临) 咨询电话:0537-7239578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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