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发〔2012〕43号
中共郭仓镇委员会 郭仓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
通 知
各总支、支部,社区、村,镇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汶办发[2012]10号)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郭仓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路建华
审核会计: 路建华
统管会计: 蔡咏俊
资金会计: 冯秀芝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经管站。
中共郭仓镇委员会
郭仓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