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汶上县刘楼乡委员会 汶上县刘楼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办事程序的 规 定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制定本规定,现予以公布,请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机关干部认真执行。 中共刘楼乡委员会 刘楼乡人民政府 一、机关工作制度 1、乡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办事效率,塑造机关干部良好形象。 2、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团结协作,工作主动高效,作风严谨扎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非因公招待客人,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对违反者,发现一次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两次通报批评,发现三次以上严肃处理。 3、严格执行规范化办公办事程序,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办事时限制、责任追究制、末位管理制,各项工作都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对自身业务工作,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需要汇报和研究时,要逐级汇报,不能越级汇报。 4、乡机关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实行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允许无故不参加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找人顶班。 二、学习制度 1、坚持每星期至少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学习时间。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鼓励机关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考试。 2、重点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上级文件、领导讲话及上级安排的阶段性、临时性、集中性的学习。 3、实行学习检查制度,每名机关干部建立读书学习笔记,两星期一抽查,一月一检查,由党政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会议制度 1、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主要研究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对重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进行调度,对重大决策,重大事件进行酝酿、讨论、分析。党委秘书做好记录。 2、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由书记负责主持召开,特殊情况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主要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通报工作情况,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作出决策。党委秘书做好记录。 3、党委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按组织规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按县委要求召开。主要是总结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对党委成员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4、书记办公会由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参加;党委会由党委成员参加;党委扩大会一般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研究部署当前中心工作时,范围可扩大到管区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里其他会议由党委决定召开。 5、所有会议与会人员不能到会者,副科级以上人员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人员向分管领导请假。开会有党委秘书做好记录,做好会议考勤和归档工作,并注意保密。 四、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点名考勤制度,即每周一、三、五点名,其他工作日由各办公室按早晚两次考勤,考勤记录每周汇总交党政办公室。除法定休息日外,机关上下班时间按乡里规定的时间执行。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点名,每缺一次罚款10元,每月累计迟到4次者,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一月累计缺勤2次者,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一月缺勤5次或事假天数累计10天以上的,一次性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3、副科级领导干部确需请假的,须向党委书记请假,事后销假;一般干部因事请假,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再向政工书记请假,期满事后销假。但连续请假超过三天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外,口头请假、捎假和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4、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等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研究决定。 五、值班制度 1、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所有人员必须按照《乡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表》24小时值班。每天由2—3位领导带班,及时处置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确保全乡各项工作的协调运转和政治社会的稳定。 2、办公室人员在上班时间要做好值班、电话接听、传达及上级来人的接待等工作,夜间值班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 排,不许擅离职守,私自外出。 3、机关工作人员及派出所要坚持常年夜间巡逻制度,确保乡机关、乡直部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4、执行重大紧急信息报告制度。报告重大紧急信息是值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提高对及时报告重大紧急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及时传报,不允许有任何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及重大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5、严格交接班制度,要向接班人员交代值班情况和需要处理的问题,接班人员及时处理,重大事项做好交接班记录。 6、值班时间为当日晚6:00至次日早8:00,晚上10点签名。每缺一次罚款10元,每月值班缺勤2次,写出书面检查,超过4次者,扣发当月工资。对于不能按时值班,玩忽职守,造成影响的将从严处理。 7、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确需请假者必须向带班领导说明事由,但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准超过2次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再向政工书记请假, 六、车辆管理制度 1、乡政府管理的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配、派遣,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没有办公室的通知,司机不得出车。 2、任何人不得假借领导人名义要求办公室派车,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3、办公室车辆每天按规定早晚两次进城接送副科级以上领导,特殊情况,须报乡主要领导批准。 4、每周星期六、星期天或节假日值班时间,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值班期间,司机不经办公室允许,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离开。 5、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以上召开的各种会议,凭开会通知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其它人员参加会议不派车。特殊情况的,报请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副科级领导到村指导工作,一般不安排车辆,特殊情况,报请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 6、车辆按照车里程和标准耗油量计算加油量。实行乡里定点加油制度。办公室每月列出每辆车行驶公里数和耗油量清单,由办公室报告乡主要领导。司机凭办公室开具的油票加油,私自加油的,自己承担责任。 7、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和维修申报制度。车辆确需维修时,一律凭“车辆维修维修通知单”到指定地点维修;驾驶员在车辆出现问题时,要向办公室汇报,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人员、司机同时到定点维修厂核定费用,维修单据须办公室、司机签字后,方可报请主要领导签字报销。司机每月一次汇总修车情况,由办公室向乡主要领导同志汇报。 七、招待制度 1、因公来客确需招待时,先由分管领导汇报在家主要领导,经批准后,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原则上安排在乡食堂就餐;凡本乡安排的正常性自身业务工作,办公室一律不予安排就餐,特殊情况,需安排份饭的,须报乡主要领导同志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通过办公室私自安排就餐者,乡政府不予结算,费用自理。 2、因公招待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0元,由分管领导和对口负责人陪餐,一般陪餐人员不得超过三人,特殊情况就餐时,由乡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另行安排。 3、因公招待,一律按规定安排的标准就餐,不允许在规定的标准外加餐、加酒,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加餐、加酒。 4、节假日、集体活动等需要就餐时,由乡主要领导批准。 八、财务制度 1、乡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政工书记、纪委书记、党委秘书、财政所长等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乡里一切财政收入和支出。 2、乡机关一切开支先请示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一次支出500元以上的须由财务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支出5000元以上的,须经书记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 3、对不按制度执行的一切现金支出,一经查出,在不予报销的前提下,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党政纪处分。办公用品、招待用品,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报请乡党政主要领导人批准后方可购买,其他人私自购买(签字),自己承担责任。 4、财务会计做到月底结账,当月所有开支情况由财所汇总报乡主要负责人。 九、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1、乡机关食堂事务长要服从党政办公室的领导。 2、食堂要经常调剂生活,自做面食,做到饭菜多样化;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到质优价廉。 3、食堂工作人员要热情耐心,服务周到,一视同仁。 4、食堂要做好餐具、食品卫生检查工作,生熟分开,不做霉烂变质的食品,保证食堂、餐厅内外清洁卫生。 5、炊具、餐具、及其他设施由事务长妥善管理,丢失、损坏不补,并酌情赔偿。 6、要保证机关饮水供应及时。 7、司务长要保证炊事员、服务员身体健康、干净利索,并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 十、 文印制度 1、乡机关打印材料一律填写“文印单”,由政工书记、分管领导、办公室同时签字后方可打印,打印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打、复印材料100页以上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微机室打、复印材料。特殊情况,需在县城打印的,须报请乡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党委、政府行文须有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印发,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行文。办公室留存文印单并每月汇总一次,报乡主要领导。 十一、水电及电话管理制度 1、乡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水电管理工作,未经办公室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线、架电,发现后将严厉处罚有关责任人。 2、节约用水,及时关闭水龙头。 3、节约用电。机关各办公室及宿舍照明灯具一律不得超过40瓦,同时做到人走灯灭、扇停;坚决杜绝长明灯,如月内发现一次长明灯,给予责任人一次性罚款20元;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热壶等大功率电器,如发现一次将给予责任人一次性罚款100元,并没收其电器。 4、严格电话管理和使用。每个办公室电话和每部小灵通按照规定的话费使用,超出部分话费要自觉把钱缴到乡财所,一个月内不缴的,予以停机。严禁使用传真电话。 十二、卫生管理制度 1、加强机关卫生管理,实行卫生保洁区制度,确保机关环境优美。 2、办公室人员要保持好院内、门厅、办公室、楼前及接待室、会议室的卫生,并管护好花草、树木。 3、各办公室、各管区负责各自办公室门前、走廊等处卫生,保持干净清洁。 4、机关工作人员严禁随意吐痰,乱扔纸屑等污物。 本制度自2007年 月 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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