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汶上县民政局、公安局、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启动“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并出台《汶上县“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求,一是在汽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张贴公告,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打拐举报电话,民政、执法部门公布求助电话。对广大群众提供的流浪未成年人信息,实行首接负责制,积极协调处置。二是依托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等基层网络对本辖区被拐卖、拐骗和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拉网式排查。三是民政、公安、执法等部门和乡镇主动加强街面日常巡查救助,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联合巡查救助活动。通过以上措施,达到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基本实现城区街面、乡镇驻地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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