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妇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及部门与贫困孤儿结对救助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今年将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及部门与贫困孤儿结对救助活动, 为做好此次救助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贫困孤儿重新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孤儿的生活、学习相关情况。 二、分类报送: 1、对于今年新增加的孤儿,应认真填写孤儿登记表,提供户籍证明、村(居)委证明和学校证明。 2、对于纳入结对救助和妇联组织救助范围的贫困孤儿,应重新核实年龄、所在学校、班级、家庭住址。所有变动的内容在表一和表二中直接进行更改。孤儿个人信息(家庭住址、学校班级等)有变动的请用蓝色字体更改;年龄超过16周岁的孤儿将不再救助,表中孤儿信息可直接删除,16周岁以下辍学的请用红色标示。 3、主要领导有变动的乡镇,请抓紧向领导汇报,如果有意愿更换结对对象的,请一并报县妇联,如没提出更换意见,原结对救助对象将不再变动。 三、时间要求 所有变动的信息、报送的资料应在1月9日前报县妇联。 附:表一:领导干部及部门与贫困孤儿结对救助一览表 表二:汶上县妇联贫困孤儿救助表 表三:孤儿登记表 汶上县妇联 2012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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