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宏矿业有限公司 张家毛坦铁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东胜宏矿业有限公司张家毛坦铁矿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规
模:一期工程的建设规模为120万t/年,二期工程为70万t/年。 项目内容:建设一条主竖井,一条副井,一条风竖井;地下运输、矿石提升及井下排水,通风;地面选矿系统,矿井充填,尾砂沉淀池等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 交通条件:矿区位于山东省汶上县北部,行政区划隶属郭仓镇,南距县城约13km、距津浦铁路兖州火车站约40km。区内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方便。 总 投 资:63710.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82.3万元,占总投资的13%。 服务年限:服务年限20.2年。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山东胜宏矿业有限公司张家毛坦铁矿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1、废水环保措施 矿井涌水水质较好,经沉淀处理后完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19923-2005),可直接用于井下开采和地面选矿生产用水。 选矿厂产生的废水统一收集到浓缩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上清液用泵打到选矿厂循环使用,沉淀的尾矿浆送到井下用于尾矿填充。 生活废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中“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19923-2005)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其余进入选矿厂沉淀池,用作选矿用水,不外排。 2、废气环保措施 本项目不设锅炉房,不会产生燃煤烟气等废气污染物。项目大气污染源既有有组织排放源也有无组织排放源,所排污染物均为粉尘。 (1)井下废气 本项目井下凿岩通过采用湿式作业抑制粉尘,在装卸矿石时及爆破后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对于坑内破碎站主要采用SX-14型湿式除尘机组进行机械除尘,除尘效率98%。通过洒水降尘和机械除尘后,矿井废气通过风井排出。通过抑尘、除尘等措施后矿井废气中粉尘含量大大降低,再通过巷道长距离输送后,由风井井口排出的粉尘含量轻微,其排放浓度在0.5mg/m3以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选矿粉尘 选矿厂各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全部采用喷雾洒水降尘和机械除尘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其中机械除尘全部采用GFC型反吹风布袋除尘器,通过对使用该类型除尘器选矿企业设备实际运行情况的调查,GFC型反吹风布袋除尘器的实际除尘效率在85%左右。处理后的气体通过20m高排气筒排出,沉降下的粉尘定期清理随尾矿砂一起外运至尾矿填埋场。 (3)临时堆场扬尘 为抑制废石和尾矿临时堆场扬尘,在临时堆场和四周均设置高压水枪喷雾装置,定期对其裸露部分进行洒水。同时在附近种植多层乔、灌木防风隔尘带,以尽量减少扬尘。 废石和尾矿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二次扬尘。在装卸时可临时在装卸点附近设挡风屏障,并尽量避免在大风条件下进行装卸作业。 (4)产品及其它物料运输扬尘 产品及其它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主要包括两方面,即道路扬尘以及产品、其它物料在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本项目采用湿式磨矿,磨出的铁精矿和尾矿含水率较高(约为10%),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扬尘现象。为避免长距离输送过程中水分蒸发等情况造成扬尘,外运铁精矿及废石车辆要求加盖蓬布,并严禁超载。为防止道路扬尘,主要利用洒水车减少路面扬尘,并利用绿化带隔离吸滞粉尘。 (5)尾矿填埋场扬尘 在尾矿装卸时会有二次扬尘产生,另外当风速较大时,表面尾矿砂含水率较小时,也容易起尘。在尾矿填埋场四周种植多层乔、灌木防风隔尘带,以尽量减少扬尘。 (6)爆破气体 爆破采用乳化炸药,爆炸时产生的主要气体有:CO2、H2O、CO、NO、O2、N2等,其中有毒气体为CO、NO、NO2。炸药爆炸生成的有毒气体量,不仅与炸药的组分有关,而且还受炸药的物理状态和爆破条件的影响。工程爆破方式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后严格按照规程进行通风处理。拟建工程年消耗炸药约726t,2.2t/d,每天根据生产情况需要爆破,每次爆破时间不足1min,类比同类爆破方式的矿山,每天爆炸污染物质NO2的产生量约733kg,年爆炸污染物质NO2的产生量约242t/a。有害气体一般是爆炸瞬时产生,爆破以后立即采取局扇强制通风,污风由盲风井进入上中段回风巷,最终由风井排出。根据现状监测,矿区范围本底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且风井距离邻近村庄均在200m以上,因此,爆破废气对周围村庄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不明显。 3、噪声环保措施 对地表的、提升机、风机等噪声源,控制措施为: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建筑设计中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吸声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基础上采取相应减振措施;在总图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绿化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通风机房内墙面吸声处理并安装吸声吊顶,风道内衬吸声衬板,出风扩散口安装片式消声器;空压风机房空压机配进气消声器,采用双层玻璃隔声门窗,压风管道外敷吸声材料;各类水泵做减震基础,管路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 井下凿岩机、局扇风机等噪声源,因产生噪声的设备都在几十至百米的井下,对地面厂界噪声无影响。 4、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井下掘进废石不出坑,全部用于井下充填,不外排。尾矿砂大部分用于采空区充填,剩余部分运至尾矿填埋场。工业场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郭仓乡西杨村负责外运作肥料。 三、建设单位及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胜宏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54701897 环评单位:山东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31-81927395 四、本项目进行公示时间:2011-11-31至2011-12-30 五、资料索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示,标明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生的主要污染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广大公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参与权。为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将工程的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等编写成简本,供公众翻阅。 资料索取方式:公众需查阅资料,索取单位: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1-81927395。电子邮箱: ehushe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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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4-2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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