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以前了,看病吃药的费用占生活支出很大一部分。不过从今年开始,汶上县将建国前老工人医药费纳入汶上县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同标准、同办法医疗,享受’据实报销’政策,这好政策解决了我的一大难题啊”。汶上县83岁高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郭承兰对笔者高兴的说。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适当增加企业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精神,汶上县决定提高建国前老工人的医疗待遇,医疗费参照离休人员标准执行(含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新增养老金支出部分在企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县财政每年需增列离休人员医疗保险费6.4万元(每人每年8000元)。汶上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据实报销”老工人医疗费用。 目前,汶上县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共8人,涉及7家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属于困难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年龄均在80岁以上。 |
|本地广告联系: QQ:905790666 TEL:13176190456|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汶上信息港
( 鲁ICP备19052200号-1 )
GMT+8, 2025-6-16 07:1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