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汶上县妇联在上级妇联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维权是妇联的天职,做不好就是失职” 这一工作理念,以“打造妇儿维权坚强阵地、建设妇女信赖温暖之家”为目标,坚持把维权工作放到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去定位、去部署、去落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先后被授予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平安家庭”创建先进协调单位、“春蕾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妇联工作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 健全机制,社会化维权聚人心 汶上县妇联把凝心聚力、构建社会化维权机制作为维权工作重中之重,加大协调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借势借力,联手联动,形成合力,打造妇儿维权坚强阵地。县综治委成立了公检法司等20家部门为成员的维护妇儿权益领导小组,细化部门职责。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解救被拐卖妇女,17处派出所挂牌成立“110”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对家暴投诉案件及时出警、及时介入、及时解决。县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办公室, 专门指导妇女诉讼、举证,免费代写法律文书;设立“妇女儿童立案专用窗口”,为妇女参与诉讼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设立固定的维权审判庭,快速高效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聘任12名妇联干部担当人民陪审员,参加离婚、家庭暴力伤害等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陪审;设立少年法庭,邀请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时做好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县检察院设立女子办案组,由3名女检察官负责对侵害妇女权益刑事案件的办理以及女子犯罪类案件的处理。司法局成立16处妇女法律援助联络室及法律咨询站,开通妇女维权热线,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优先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汶上县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的做法被评为全市妇女工作创新奖,并相继在《山东妇女》和《济宁日报》刊发。 加强调研,源头维权得人心 近年来,县妇联重点围绕妇女在就业、参政、教育、生存等方面权益状况开展了多次调研活动,撰写并上报了农村妇女权益问题调研报告、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进城务工妇女权益问题调研报告、留守儿童、贫困孤儿和贫困母亲生存状况调研报告、妇女参政问题调研报告等多篇调研报告和意见建议,撰写的维权论文连续三年在全市妇女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得一等奖,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县委、县政府为妇女儿童办好的十件实事》、《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换届选举中女性进村“两委”工作的通知》、《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关于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汶上县开展贫困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村妇代会主任与计生干部一人兼的意见》、《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及部门和贫困孤儿结对救助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对妇女儿童在各方面的权益维护做了倾斜性的政策规定,深得人心。特别是去年,县妇联对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情况和待遇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计生专职全部由女性担任的建议,起草了《关于做好村妇代会主任和计生干部一人兼的意见》,受到汶上县领导重视,推动汶上县考聘女性计生专职工作全面展开,村妇代会主任的待遇问题迎刃而解,激发了她们的工作热情。目前汶上县493各行政村中,妇代会主任兼任计生干部的已达449人。今年4月,又深入14处乡镇对所有村妇代会主任开展妇女维权等知识培训,鼓励她们抓住下半年村“两委”换届契机,积极参选参政,增强了她们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当好妇女群众“贴心娘家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扶贫济困,实事化维权暖人心 近年来,把帮扶困难妇女儿童群体作为妇女维权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把“家”的温暖带给弱势妇女儿童群体,使她们共沐阳光、共享和谐。连续六年开展“爱心献春蕾”贫困女童救助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救助贫困女童1200余人次,救助贫困女大学生25名,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对18岁以下的贫困孤儿调查摸底、建档立卡,连续五年开展“情系孤儿”救助活动,协调资金救助贫困孤儿600多人次,发放救助金和物品价值20万余元,推动县里出台了《关于开展贫困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将汶上县138名贫困孤儿纳入低保,建立起贫困孤儿救助长效机制。特别是在2010年初,由县妇联起草、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在汶上县开展领导干部及部门结对救助贫困孤儿的实施方案》,推动汶上县176名领导干部与贫困孤儿结成长期帮扶对子,为贫困孤儿搭起“连心桥”、撑起“关爱伞”、铺就“成长路”。为3万多名留守儿童建立成长档案,组织巾帼志愿者争当“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提供权益保护、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开展“心系特困家庭,情暖单亲母亲”救助、为贫困母亲免费健康查体活动、走访慰问老妇女工作者和特困家庭活动,200多户特困家庭、200多名妇女受益。为帮助贫困妇女增收致富,县妇联联合农信社大力开展“信贷助推妇女创业行动”,三年以来,共支持妇女项目783个,支持农村妇女1546户,累计发放小额贷款3266.77万元。《济宁日报》、市电视台《说法》、《直播民生》、《相约十五》栏目及县电视台《民生关注》等栏目对以上工作多次进行专题报道。 以点带面,个案维权稳人心 县妇联充分发挥妇联信访窗口作用,认真做好每一起上访案件的接待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主席接待日制、首问负责制、定期统计分析制等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妇联系统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开通维权热线电话,畅通妇女权益诉求渠道,热心为来访妇女提供法律、法规咨询,三年来,汶上县妇联系统接待来信来访490余件次,其中县妇联直接接访260余件次,处结率99%以上。对在信访接待中发现的较典型、有代表性、影响面广的侵权个案高度关注,迅速展开调查,把握案件本质,借助社会化维权框架,从接访、受理、调查、支持起诉、参加陪审、调解等各环节全程参与,收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于一些典型案例,还借助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案说法,帮助广大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教育和引导她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几年来,在重拳打击家庭暴力、解救被拐骗妇女、打击重婚行为、维护儿童身心健康等方面大做文章,一些典型案件得到及时解决,个案维权成效显著。 2006年2月,一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伤害,却因取证难、立案难找到妇联,县妇联及时协调政法部门,采取公诉途径解决,并积极争取两名妇联干部参与陪审,使施暴者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市电视台《说法》栏目专门作了采访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2007年4月县妇联接到云南省任某打来的求救电话,他反映女儿被汶上县张某骗至汶上非法拘禁以逼婚。县妇联当即与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协助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同时向民政局通报情况,在妇联的配合下,警察迅速出击,将被拐骗女子成功解救。2008年7月吉林妇女张某来县妇联上访,反映其丈夫孔某重婚。县乡妇联经过详细调查,查明孔某已与张某分居三四年,未办理离婚手续,现又与林某结婚登记并生有一女。张某起诉孔某重婚罪,妇联帮张某联系了法律援助,并积极争取参与陪审,此案经过两次开庭,妇联干部参加了两次庭审及庭下调解,张某接受了孔某给的5万元经济补偿。2009年7月份,张某再次来汶起诉离婚,妇联帮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并派一名妇联干部参加陪审,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考虑到张某远在吉林,协调法庭及时审理、及时判决离婚,并判对方一次性给付张某孩子抚养费1万余元,案件得到圆满处理,解决了困扰信访和政法部门的一个难题。市电视台《说法》栏目进行了报道。县妇联以个案维权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放大了维权工作的社会效应。 开展活动,助推维权造声势 每年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县乡村三级联动,通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举行庭审观摩、开办法律讲座等形式,大造维权声势。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汶上建设大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表彰。层层签订“平安家庭”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户户签订创建“平安家庭”承诺书,统一制定“平安家庭”标准条件,在各村街悬挂;贯彻实施“五五”普法工作,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法〉实施办法》培训班,在汶上县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知识竞赛等活动、“十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创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送法进家”、发放《平安进万家、幸福你我他》倡议书等,县妇联连续七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深入开展争创“优秀妇女维权岗”活动,针对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履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职能的基层单位不同的部门特点,重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评标准,使职责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激发了相关部门创岗热情,其中县法院立案庭被评为省级“优秀妇女维权岗”,另外有市级岗6处、县级岗46处。深入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庄)创建活动,加大反家暴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反家暴工作网络,创建省级“零家暴”社区2个,市、县级社区(村庄)390个。各类创建活动使社会各界法律意识和维护妇女权益意识明显增强,为维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发放了倡议书,评选表彰廉内助,开展征文比赛,排练《廉政村长》等节目演出,举行“六个一”活动启动仪式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廉政文化进家庭,在全市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们作了典型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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