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已圆满结束,汶上县实现了女性进村委100%,进支部比例大幅提升的任务目标。为进一步夯实妇女工作基础,增强妇女工作活力,汶上县妇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跟进,大力加强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 汶上县妇联联合组织部门以汶组〔2011〕11号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此次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带妇建 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以把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覆盖广泛、团结和谐、服务高效、运行规范、充满活力的群众组织为目标,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全县乡镇、村居(社区)妇女组织进行规范化管理。 一是规范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布局,切实做到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乡镇党委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妇女工作专题会议,100%的乡镇、村居、社区设立妇代会或妇联,保证有建制、有编制、有专职干部,按时换届调整。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基层妇女组织要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会议、学习培训、组织活动、信访等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为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基层妇女组织要定期召开妇女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开展2-3次“四进家”、“十星级文明户”和文明家庭评选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信访工作,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队伍建设。努力争取落实乡镇妇联干部待遇,实行专职专干,确需兼职的,应主要兼做与党群工作相关的工作且兼职最多一项;乡镇妇联主任需要进行调整的,乡镇应提前征求县委组织部、县妇联意见,并将调整情况报县妇联备案。村居妇代会主任一律由进入村居“两委”的女性担任,各乡镇要以乡镇党委名义对她们进行下文明确。 四是规范阵地建设。按照上级关于“妇女之家”建设的要求,全县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全部建立妇女之家并达到“四有三统一”的标准。 近期,汶上县妇联还将深入各乡镇、村居,对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和各项妇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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