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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社会救助标准 2011年将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资金近3000万元 ...

2011-5-20 09:33| 发布者: 中都社区| 查看: 843| 评论: 0|来自: 汶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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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汶上县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自今年5月份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等社会救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60元,月人均补差提高到17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400元,月人均补差提高到7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680元提高到1800元。全年将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资金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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