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和朋友聚餐时多喝了几杯,在汶上城区广场路与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民警赶到后,发现这名男子酒后驾驶,目前,这名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介绍,5月4日晚10时22分许,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值班中心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城区国税务局路口有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尹某酒气冲天,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将其带到汶上县人民医院抽血备检。5月5日,经济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鉴定中心检测,确定摩托车驾驶员尹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6mg/100ml,属醉酒驾驶行为。 据尹某供述,4日晚,他在一快餐店和几个朋友聚餐,席中8个人一共喝了4瓶白酒,酒足饭饱后,尹某驾驶摩托车回家。未曾想途中与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当尹某走进看守所大门时,他才知道酒后驾驶后果的严重性,但此时后悔已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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