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纠风工作渠道,汶上县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社会监督体系,实现群众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一是落实好群众知情监督权。加强舆论引导和媒体宣传,组织群众代表参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初步方案制定和监督检查。完善公开公示制度,不断创新公开公示的形式和载体。 二是健全政风行风监督联络员制度。在原有政风行风监督联络员的基础上,扩大政风行风监督联络员覆盖面。加强对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其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完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制度,保持常态化规范运行。规范群众举报办理机制,健全纠风工作信访举报制度、举报台账和信息管理平台,建立 “有求必应、有诉必理、有案必查、快速反应”的解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机制。 四是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把具有执法权、审批权、管理权的部门和单位,与群众生产活关系密切的基层站所、窗口服务行业和学校、医院作为评议重点,积极开展 “服务标准化”建设,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 五是健全督查反馈机制。完善纠风信访举报跟踪督办机制,及时跟踪了解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进度,定期汇总通报。健全纠风信访举报回复和群众参与协查制度,对问题的办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以书面、网络、电话记录等形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通报。对不正之风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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