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以汶政发〔2011〕2号文出台《汶上县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归还到期贷款,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办法规定,还贷周转金由政府主导设立,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专项用于为出现流动资金暂时周转困难、金融机构保证足额续贷的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垫资服务的资金。所帮助的对象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企业负债率不高于70%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申请使用还贷周转金,必须获得金融机构续贷保证,单笔申请还贷周转金额度控制在承贷金融机构承诺续贷额度内,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特殊情况报县政府审定。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使用期限为15日,确因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20日。
今年以来,汶上县已通过“还贷周转金”为5家中小企业解决到期还款620万元,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总额1150万元,企业对“还贷周转金”的归还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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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6-16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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