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汶上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济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汶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以及汶上县内各相关行业和部门的发展规划,以《山东省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为技术规范,编制《2008-2015年汶上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规划到2015年固体矿产开发总量控制在1200万吨左右。原煤500万吨,铁矿500万吨,金矿矿石量3.5万吨,水泥用石灰岩25万吨,饰面石材90万m3、建筑用砂100万吨。规划到2020年固体矿产开发总量控制在1200万吨左右,基本保持不变。其中原煤500万吨,铁矿500万吨,金矿矿石量3.5万吨,金金属量70千克,水泥用石灰岩50万吨。国民经济总体趋于平稳发展阶段,新型能源、新型材料将占主导地位。规划实施后能促进汶上县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可持续的开采,同时矿山开采企业均将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程度的保护生态环境。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规划方案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环境承载力分析等;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汶上县矿产规划地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规划地区发展进行回顾性评价,以确定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规划地区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 (4)对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5)对规划方案进行分析,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6)分析规划地区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7)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和跟踪评价方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产业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次公示之日后10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五、规划编制单位及规划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 联系人:温高平 邮箱:82202275@163.com 电 话:0537-7934877 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东段 邮编:272501 环评单位: 联系人:杨祥玉 邮箱:ygxys@163.com 电话:13583141480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73号 邮编:250014 传真:0531-82602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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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4-2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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