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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汶上县首届中学生篮球比赛暨济宁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篮球选拔赛的通知

2011-2-24 09:32| 发布者: 中都社区| 查看: 5514| 评论: 1|来自: 汶上教育网

摘要: 汶教体函〔2011〕6号 各乡镇教办,县属各初级中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指示精神,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3月12日 ...

汶教体函〔20116

各乡镇教办,县属各初级中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指示精神,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于2011312日至13日举行“汶上2011年首届中学生篮球赛”,并通过比赛选拔优秀队伍参加济宁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篮球比赛。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研究竞赛规程,积极组队训练,按时报名参赛。

附件1:汶上县2011年首届中学生篮球赛规程

附件2:汶上县2011年首届中学生篮球赛报名单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1年汶上县首届中学生篮球比赛

暨济宁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篮球选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汶上县教育体育局。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2011312日——313日,县第二实验中学篮球场。

三、参赛单位及竞赛分组:各县直初级中学、乡镇中学可报名参赛。比赛设男子甲组和乙组,女子甲组和乙组四个组别。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甲组:1995-1996年,16-15岁。

2、乙组:1997-1999年,14-12岁。

3、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运动员资格审查、投诉程序和处理办法:

1、大会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

2、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投诉程序:

①资格审查小组在比赛的全过程接受各队“运动员资格问题” 投诉。

②投诉坚持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投诉方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并签署单位名称及领队姓名。

③递交投诉材料时,投诉方交纳投诉保证金200元。经查实投诉无误,保证金如数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④对投诉方提出的问题,资格审查小组尽可能在比

赛结束前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如因取证等因素在比赛结束前无法查实,则于赛后三十天内查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参赛各方。

⑤如投诉的问题已超越了资格审查小组的职责范围,资格审查小组将投诉材料上报相关的职能部门,予以查实。

(三)报名:

1、报名人数: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由校领导担任),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在报名表备注栏确定6名主力队员。

2、各参赛单位于201137前将报名表通过电子信箱发往:ywk7212791@163.com。一经报名,一律不予更改。

3、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体检,证明适合该项运动,并由学校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联席会于2011311上午10点在教育体育局会议室召开。请各单位参加会议时提交下列材料:报名表原件(经学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和医务章);运动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贴照片);运动员的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

5、各队应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前后均有清晰的号码。

五、竞赛办法:

(一)参赛队在8队以下(含8队),采用一次单循环赛,排出全部名次;参赛队在8队以上,先采用分组单循环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赛制视分组情况而定,在联席会议上最终确定。

(二)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六、录取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减一录取。颁发奖杯、奖牌。

(二)获得前三名的参赛队,报名时确定的6名主力队员将获得比赛的成绩证明单。

(三)获第一名的球队将免费参加 “济宁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篮球比赛。

七、经费:各队所需经费一律自理。

八、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县教育体育局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综合业务科

电子邮箱:ywk7212791@163.com

联 系 人: 张海勇 李荣博

联系电话:7212791 728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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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马洪靖 2011-3-15 12:56
不就是内定的冠军吗,我们还不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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