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2011年小麦抗旱浇水资金补助政策,认真做好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的兑付到小麦受旱农户手中,推动汶上县小麦抗旱浇水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将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小麦抗旱浇水资金补助政策,严格按政策办事。 二、严格按规定的补助方式和操作方法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抗旱浇水措施。 三、实行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公开,将补助资金以“涉农补贴一本(卡)通”的方式发放。 四、全面准确地公开国家和省市县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资金政策,把补助政策向农民讲清楚,做到家喻户晓。 五、建立小麦抗旱浇水资金补助工作责任制。各乡镇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同时实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管区,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严格做到“六不准”即:不准降低补助标准;不准在发放资金过程中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借机克扣或抵顶;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准违规向享受补助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助资金;不准拖延补助资金发放时间。坚决杜绝在小麦抗旱浇水资金补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和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对不按规定补助方式和操作方法、兑付资金不到位或挪用专款引起农民上访的,不仅要如数追回资金,由该乡镇自行筹措补助资金,还要给予乡镇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农村信用社要严格执行“四不得”,即:不得出台任何限制农民取款的规定,不得抵扣任何款项和债务,不得违规向享受补助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助资金,不得向财政部门和农户收取任何费用。 七、对小麦抗旱浇水资金补助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政策把握不准的,要及时汇报。 八、全体人员要明确职责,相互协调,严格把关,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全县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汶上县监察局 汶上县农业局 汶上县财政局 |
|本地广告联系: QQ:905790666 TEL:13176190456|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汶上信息港
( 鲁ICP备19052200号-1 )
GMT+8, 2025-4-27 06:1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