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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1-1-16 12:09| 发布者: 中都社区| 查看: 1229| 评论: 0|来自: 汶上中都信息港

摘要: 近日,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经过大量摸排,辗转千里,最终从甘肃省兰州市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韩某某抓获,从而死者家属得以安慰。   2010年10月19日16时40分许,汶上122接警台接到电话报称:一辆农 ...
近日,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经过大量摸排,辗转千里,最终从甘肃省兰州市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韩某某抓获,从而死者家属得以安慰。


  2010年10月19日16时40分许,汶上122接警台接到电话报称:一辆农用三轮车与一辆摩托车在济梁公路南旺段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接到报案后,交警大队值班人员迅速出警。经现场勘查,确定肇事车为无牌“五征”农用三轮车,三轮车驾驶员弃车逃逸。


  根据该案调查走访情况,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案情调度分析会。决定于2010年10月21日派办案民警到日照“五征”集团通过肇事车的大架号、发动机号对肇事嫌疑人寻找。但因“五征”集团厂址搬迁,销售肇事车的一系列数据信息丢失,导致该案陷入僵局。后经集体研究分析,该车一定是汶上周边县市区的,大队领导便安排警力到周边的梁山、兖州、曲阜、济宁、嘉祥卖“五征”三轮的商家进行调查。


  随着民警艰苦细致地调查,民警终于在嘉祥县某农机公司查到了该车车主系嘉祥县马村镇的韩某某。后办案民警多次到其家中进行传唤,但均未见到韩某某本人,其家人称该车已于2010年2月份卖掉,且提供了一份卖车协议。经查实,该协议书是伪造的。后经摸排,2010年12月9日确定韩某某去了甘肃省兰州市打工。大队立即派民警赶赴兰州,并于12月13日将韩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19日16时40分许,韩某某(男,28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沿337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9KM+500m处时,与顺行的张某某(男,45岁,汶上县康驿镇人)骑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韩某某弃车逃逸。


  现汶上县公安局已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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