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正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解决全县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建立全覆盖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近日,汶上县召开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动员会议,标志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是县政府今年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 汶上县作为全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四个试点县之一,建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以政府主导、财政资助和居民缴费相结合,以住院大病医疗统筹为主的社会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医疗保险待遇按自然年度计算,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设置起付线和最高报销限额,每次住院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100、200、5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为40000元,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为50000元。 目前,全县城镇居民申报登记和保费征缴正在进行,参保城镇居民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信息 汶上县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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