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于2010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汶上县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最新补助标准为:残疾军人、三属抚恤金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提高1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85元,调整后的标准为:抗战时期入伍的每人每月 465元,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每月4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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