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2010年考选聘任制司法警察、速录员简章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试行聘任制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汶上县人民法院考选一批聘任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司法警察5名(男3名,女2名)、速录员5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限汶上籍。男身高不低于1.75米(其中速录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5米(其中速录员不低于1.60米); 4、年龄2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10年11月27日。 地点: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三张、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等。 考试成绩在汶上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以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速录员主要测试微机听打速度、准确度及归纳能力等。司法警察主要进行体能测试。微机业务测试和体能测试办法另行制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初选 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如出现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六、政审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进行。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县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连续聘任不超过三次。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650元,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700元,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统一配发制服。 八、招考纪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考生要严格遵守考选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考录办公室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电话:7218932)。 监督电话:7219722 7281916 7218932 本简章由县考选聘任制司法警察、速录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汶上县考选聘任制司法警察、速录员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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