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山东省汶上县民政局采取三项举措全方位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破解优抚对象看病难。
据悉,汶上县把优抚对象纳入医保体系,实现无缝衔接。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参加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补助,关爱优抚群体。在门诊医疗补助方面,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2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在住院医疗补助方面,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内,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及个人自负部分,予以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补助60%,每年限额1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按规定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补助40%,每年限额3000元。简化救助程序,创新结算机制。推行优抚医疗保障 “一站式”结算服务,优抚对象凭优抚证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对按城镇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按优抚类别进行医疗补助,所需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优抚对象只需缴纳个人实际负担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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