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9-11 08:17| 发布者: 中都社区| 查看: 277| 评论: 0|来自: 汶上县人民政府网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公益性岗位的特殊性,在招聘过程中,认真审核《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退伍证》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相关证件和材料,确保户籍在汶上县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破产、困难企业的城镇复退军人为首选对象。同时,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全程跟踪服务,考试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这30名交通协管员上岗后,将由汶上县公安交警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工作安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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