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汶上法院受理的赡养案件呈现逐年增多趋势,该类案件也凸显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案件当事人不再单纯要求物质上的供养,还要求精神上的沟通和慰藉,即“精神赡养”。针对赡养纠纷比较突出的现状,汶上法院从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五项有效措施妥善处理赡养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畅通诉讼通道,减免案件诉讼费。在汶上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专门设立老年人维权窗口,对涉及老年人维权的赡养纠纷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并优先安排开庭和审理。通过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诉讼机制,为赡养纠纷案件畅通诉讼通道。在诉讼费用收取上,无论是提起诉讼还是申请强制执行,一律实行免交诉讼费和执行费。 二是成立赡养案件合议庭,提高案件庭审质量。在立案庭和民三庭抽调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法官组成赡养案件合议庭审理赡养案件。针对大多数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缺乏法律知识的特点,合议庭的办案人员耐心向老年人解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帮助联系法律援助。同时还邀请具有老年人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该类案件的陪审员,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共同审理好赡养案件。 三是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优势,扩大案件教育影响面。在赡养案件的审理中,把开庭地点设在村里,欢迎村民旁听,以增强案件的审理效果。通过这种“近距离”的开庭方式,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主动性,也使旁听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做好案件回访,督促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四是加大赡养案件执行力度,充分保障老年人权益。对已经审结的赡养案件中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法院从维护当事人利益出发,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利用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了解案件情况的特点,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执行。同时积极发动被执行人亲属或其所在单位做好监督工作,利用社会舆论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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