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针对社会上因逃避计划生育政策而办理假离婚的个别现象,汶上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立了离婚登记 “询问调解法”,通过把好材料审核、问询调解、计生证明、信息核对“四道关口”,有效防止了因逃避计划生育政策办理假离婚的现象。
据了解,汶上县严格审查证件、材料,区别对待不同对象,把好材料初审关。婚姻登记处对提出协议离婚申请的当事人,都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并进行严格审查。 在材料初审的基础上,汶上县婚姻登记处都详细询问离婚当事人的家庭人口、离婚原因、财产分割等情况,做好记录,并根据工作经验,从中了解双方当事人离婚的真实动机,把好问询调解关。对每对申请协议离婚的当事人,登记员都竭尽全力做好宣传、调解工作。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对冲动型、草率型离婚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劝和,宣传举例假离婚引起的悲剧和后果,给那些把离婚当作儿戏的人敲响警钟。 汶上县把好计生证明关,凡属49周岁以下的已有子女夫妇,必须提供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生育情况和落实避孕措施情况证明,方能办理离婚手续。每月及时将离婚夫妇的详细信息向计生局反馈,对离婚对象的生育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该县把好信息核对关,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仔细核对,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及时和县计生局沟通,核对计划生育查体证明来源的真实性,确保准确无误。 截至7月底,汶上县共办理离婚登记374对,较去年同期离婚率降低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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