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在济宁市率先实施市内《城镇医疗保险证》一证通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汶上县于2010年6月1日起,在济宁市率先推行市内《医疗保险证》“一证通”制度,打破了原来医疗保险属地管理的局限,避免了因办理转院报销带来的繁杂程序以及垫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大大方便了参保居民就近就医。 该制度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汶上县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凭借《医疗保险证》,到济宁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定点医院看病住院。出院时,个人只需付清按政策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其余部分由县医保处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 6月份汶上县实行城镇《医疗保险证》市内“一证通”制度以来,共发生城镇职工在市直医院住院46人次,在市内其他县市区住院6人次,报销医疗费43.25 万元,报销比例为67 %;共发生城镇居民在市直医院住院38 人次,在市内其他县市区住院4人次,报销医疗费 23.3 万元,报销比例为55.6 %。所有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在出院时均得到了即时及时报销,省去了以往在市内异地住院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及滞后报销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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