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8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纪检委副书记陈哲在18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共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副书记蔚小平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陈哲介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继查处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受贿案后,2009年重点查办了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副书记蔚小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已查明蔚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2004年11月至2009年初,为请托人在工程建设、矿业开发、土地利用、公路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分39次非法收受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及轿车一辆,共折合人民币757万余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2003年10月至2009年3月,分70次收受50人人民币和美元,折合人民币76万余元。 蔚小平夫妇现有部分人民币、美元、欧元、英镑和两套住房的购买资金,共折合人民币594万余元,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违纪总金额折合人民币1428万余元。另外,蔚小平还主动上交不当所得142万余元。 近日,根据自治区纪委意见,中共锡林郭勒盟委作出决定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蔚小平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汤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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