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波(资料图) 中新网沈阳1月16日电 沈阳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16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1962年出生的陈海波以高票当选新一任沈阳市长,他在不到半个月时间内完成了从辽宁副省长到沈阳市长(副省级)的转身。 当选后陈海波表示,将把自己的一切交给这个城市,恪尽职守、鞠躬尽瘁。 陈海波,男,吉林省镇赉人,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采矿系选矿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曾先后担任辽宁省建材局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及辽宁省盘锦市市长、中共盘锦市委书记,2008年1月起任辽宁省副省长。在副省长任上,他是时任副省长中最年轻、也是唯一的一位“六O后”副省长。 1月4日,时任辽宁副省长的陈海波被提名为沈阳市长候选人,6日被任命为沈阳副市长、代理市长,8日卸任辽宁副省长。 就任沈阳副市长、代理市长后,首次主持政府全会,陈海波第一件事讲市民供暖,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向与会人员公布自己联系方式,整个会议只用时35分钟。有与会者称,新上任的陈海波主持会议“提纲挈领,言简意赅,全是实话”;当地媒体称其亲民、公开、高效。 陈海波简历 陈海波 男,汉族,1962年9月生,吉林省镇赉人,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1979.09――1983.08,东北工学院采矿系选矿专业学生。 1983.08――1984.07,冶金工业部鞍山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选矿设计室工作人员; 1984.07――1986.03,冶金工业部鞍山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团委书记; 1986.03――1986.09,冶金工业部鞍山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09――1989.08,中央党校中青班第四期学员; 1989.08――1990.01,辽宁省鞍山市热电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0.01――1990.11,辽宁省鞍山市热电厂党委副书记; 1990.11――1991.03,辽宁省鞍山市热电厂党委书记; 1991.03――1991.06,辽宁省鞍山市海城滑石矿副矿长; 1991.06――1994.10,辽宁省鞍山市海城滑石矿矿长; 1994.10――1997.11,辽宁省建材局副局长; 1997.11――1998.08,辽宁省建材局局长局长(1993.09―1996.03 在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 1998.08――2000.01,辽宁省劳动厅副厅长; 2000.01――2004.03,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2004.03――2005.01,辽宁省盘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5.01――2006.01,辽宁省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1――2008.01,辽宁省盘锦市委书记; 2008.01――2008.02,辽宁省政府副省长、盘锦市委书记; 2008.02――2009.12,辽宁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9.12――2010.01,辽宁省政府副省长,沈阳市委副书记; 2010.01――,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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