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中小学校假期休息日 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0)1号)和《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 教基字〔2008〕12号)要求,现就2010年全市中小学校寒 假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起止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从2010年1月31日(腊月十七) 开始,至2月28日(正月十五)结束,共4周。第二学期 从2010 年3 月1 日(正月十六)开始,至2010 年7 月10 日结束,共19周。 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寒假从2010年2月7 日(腊月二十四)开始,至2月28日(正月十五)结束,共3 周。第二学期从2010年3月1日(正月十六)开始,至2010 年7月17日结束,共20周。 二、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 1、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年终工作总 结,同时要统筹安排,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好学 校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 2、各学校要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师 生安全意识。学校与学生监护人互相配合,加强对被监护学 生的各项安全教育。寒假期间严禁学生进入网吧、营业性歌 舞厅等场所,不提倡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学生在校园内外的 人身安全。 3、要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对涉及学校安全的水、电、火等隐患进行拉网式检查,消除 安全隐患。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学生 宿舍和公寓、交通车辆、冬季取暖设备、体育活动设施、食 堂卫生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假期甲型 H1N1流感预防工作,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 活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三、科学指导假期生活,丰富假期活动内容。 1、各县市区和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文件的有关规定,假期中可布置适量作业,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2、要统筹安排好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学生身心特点,注重社会实践环节,精心组织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各种思想道德实践活动,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围绕扶贫济困、尊老敬老、帮助孤残等主题,以老红军、军烈属、五保户、贫困户为重点,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勤俭节约,树立科学的人生观。 3、各中小学校要科学合理地指导学生和家长安排假期生活,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网络教室和体育(场)馆等;二是动员家长利用寒假带领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激发孩子体育锻炼的兴趣,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提高孩子体质健康水平。 四、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注意防火、防盗,确保 学校校舍和财产安全。所有中小学校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 及省、市有关放假规定,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权。各级教育 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假期教育行为进行督查,并认真受理学生 及家长的举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汶上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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