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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部制改革增设一正局级机构遭质疑

2010-1-13 12:56| 发布者: 中都社区| 查看: 11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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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1月12日报道 2009年底,广州完成“大部制”改革,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从原来的49个精简至40个。不过,2010年广州将再新增一个正局级机构―――市“三旧”改造办公室。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的。

昨天会议书面审阅了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作的《关于落实旧城保护与改造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据了解,加大“三旧改造”(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区)力度,将是2010年广州市进一步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广州市正在筹备成立“三旧”改造办公室,集中统筹办理改造审批审核事项。该办公室挂“正局级”,可见广州市委市政府对“三旧改造”的重视程度。目前“三旧”改造办公室正在抓紧落实机构编制、职能、人员和办公场地等筹办工作。

有此一说

“‘三旧’改造办没必要存在”

“这样设置机构是有问题的!”长期关注广东省“大部制”改革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陈天祥教授直言,“政府总是一想干什么事就增加一个机构,这是陈旧的管理理念,这样下去政府将不断膨胀!”

陈天祥说,广州市要搞“三旧”改造,就成立一个“三旧”改造办,那么,创文明城市、搞拆迁是不是都要成立相应的常设“办公室”?

陈天祥认为,“三旧”改造办没有必要存在,旧城改造所涉及的规划、审批等事项一直都有相关部门负责,并不是说不成立这个办公室,“三旧改造”就没法运作,完全可以利用现有的机构,赋予这些机构相关的职能。

陈天祥直言:“不能想做什么事情就设立一个机构来管。其他城市也有这样的‘三旧’改造,为什么只有广州要设立这样一个办公室?难道广州的就会比它们难做吗?如果做什么事情都要成立一个专门的常设性机构,那么政府的规模就会无限地扩张。这种管理理念和做法与‘大部制’改革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记者注意到,成立“三旧”改造办,是为了集中统筹办理“三旧改造”的改造审批审核事项,而这些职能以前都是由规划局和建委完成。陈天祥认为,一方面,审批事项集中在一个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原部门和新部门的职能冲突,况且实际上相关审批按法律规定,就应该由相关部门去做,要一个部门来完成多项审批是不可能的。“我们要讲究效率,也要讲究公共权力行使的公平性。”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南方报网 http://www.nfdaily.cn/ 作者: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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