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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得拒收残疾考生不得规定男女录取比例

2010-1-12 22:21| 发布者: 中都社区| 查看: 212| 评论: 0

 记者昨天从招生部门了解到,各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是考生的综合评价信息,需根据考试成绩、电子档案和综合评价信息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院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应试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另外,凡是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凡被香港单独招生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得玲 穆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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