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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昨日公布红、黄牌 12所成人高校不得招生

2010-1-12 22:20| 发布者: 中都社区| 查看: 199| 评论: 0

 教育部昨天公布2005年“红”、“黄”牌成人高校名单,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等12所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被确定为“黄”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对其中连续三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消其建制;连续三年被亮“黄”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今后要加强和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其中“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吉林市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福建职工大学”、“福建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5所成人高校已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红”牌学校。(记者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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