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记者吕诺)2005年下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将于11月12日至13日举行,报名工作已于近日开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人事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由人事部统一规划、中国外文局负责组织实施,是在翻译专业系列实行的面向社会的权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认证,并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考试分为4个等级,即资深翻译和一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这一考试2003年12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开始试点,2004年扩大了规模,2005年5月在全国推开。 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试点考试今年只在北京举行。根据有关规定,参加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的考生,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关于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与考试详情,可登录http://www.catti.net.cn查询。(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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