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由汶上信息港搜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近年来,汶上县按照“按需普法、有的放矢”的工作思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 在采取传统普法措施的同时,开启“订单式”普法宣传新模式,构建订单式普法常态化,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对象相结合、与实际需求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所谓“订单式”普法,就是按照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前期县司法局多次深入到重点普法对象中了解法律需求,通过调研走访和征求意见,决定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活动,即在每次普法宣传开始前,先对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进行调查,做到有的放矢开展宣传,真正达到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如这次针对中钢集团需求制订推出了这期“普法产品”。 6月24日,按照“订单”要求,汶上县司法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上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队普法宣传人员“如约”来到中钢集团山东富全矿业有限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法典之合同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知识,送去暖心“法律服务套餐”,受到了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这是汶上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的一个缩影。 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社会需要什么法律知识就普及什么,群众想了解什么法律知识就上门宣传什么”,让群众从“被动地听”转变为“主动地学”,实现按需普法、有的放矢, 实现“精准普法”,提高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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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4-25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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