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由汶上信息港搜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近日,汶上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2019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019年以来,县司法局围绕平安汶上建设,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同时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领域,推动建立交通事故、金融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目前,汶上县现有调解组织554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5个,村(社区)调委会5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个(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金融消费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他调解工作室26个。二是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注重培训”的工作思路,组建了一支能打硬仗“能调、会调、善调”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依托现有村(居)干部,村民代表,积极吸纳“五老”、“新乡贤”、“公益岗”、“法律顾问”等人员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年内,培训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员2000余人次。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近年来,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新办法,拓展纠纷化解渠道。依据汶上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汶上县人民法院、汶上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县法院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各法庭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分流诉讼案件,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在县法院行政庭建立行政争议和解中心,县司法局15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被聘为行政争议和解员。联合县民政局、县妇联成立了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充分发挥县民政局、县妇联等力量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与信访办建立工作对接,完善信访与诉讼、非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有机衔接机制。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对适合调解的法律援助等案件,首先进行调解,确保矛盾灵活就地化解。 2019年以来,汶上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513件,调解成功497件,调解成功率96.88%。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再接再厉,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打造“枫桥经验”汶上升级版,为法治汶上、平安汶上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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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6-16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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