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须知 1. 复试日期:3月21、22日,具体报到时间参见即将发布的硕士复试名单; 2. 报到地点:北京大学廖凯原楼 133教室(备考室) 3. 报到要求: A.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准时到达复试地点,提交个人资料,接受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并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格。 B. 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C.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a) 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b) 《200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个人陈述》、《成绩单》; c)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学生证) d) 可以证明考生本人研究潜能的学术成果等材料 e)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f) 缴纳复试费:100元 g) 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 4. 复试科目: A. 外语听力考试:3月21日上午8:30―9:00, 考生入场时间:8:15入场,8:25停止入场。 听力考试地点: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具体考场安排请见研究生院招生栏目内的通知)。 B. 一级学科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参见复试名单中的提示) 5. 复试流程及内容: A. 考生报到并通过审核后,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秩序地备考、参加复试; B. 考试开始前二十分钟,学院研究生主管院长宣布考试规则及程序。 C. 复试按学科、考试类别分别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后: a) 进行个人陈述及问答(约6分钟); b) 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学术相关问题问答(约9分钟); c) 考生用外语表述及问答(约5分钟) 6. 复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5 *(70%)+复试成绩*(30%)+ 外语听力成绩(3分)。 7. 复试成绩:将公布于政府管理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动态信息中。 8. 我院2009年度硕士考生复试分数线,均依据我校研究生院制定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按总分排名顺序依次选取。复试名额 = 应试名额 * 1.5; (经济学类因上线人数少除外。复试名单参见附件); 学科 招生 计划 计划内接收免试生人数 应试生名额 复试人数 备注 经济学 6 5 1 待定 政治学 16 7 9 15 有三人总分成绩同为第13名 管理学 20 12 8 12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 留学生 0-2 3 港澳台 0-2 0 10. 不占我院招生计划名额的招生项目: a)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b) 港澳台地区申请者 (本年度招生人数为零) c) 外国留学申请者 11. 附件名称 A. 2009年硕士考生复试须知 B. 2009年硕士复试名单(正在申报审批中) 政府管理学院 研究生教务 2009年3月17日 政府管理学院2009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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