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由汶上信息港搜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begin-->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20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5135”计划的意见》(汶发〔2016〕15号)、《关于实施“中都集贤”人才工程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汶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市县人才待遇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市县人才待遇申请分为济宁市“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和汶上县人才补贴(津贴)申请,需同时申请但不重复享受待遇。 (一)济宁市“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条件 1、医院、科研院所、市属学校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十大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其中,企业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需符合我市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公开发布)要求,济宁籍青年人才和驻济高校毕业生,可放宽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专业限制。 2、人才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18年6月1日(含)—2019年7月31日(含),且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 3、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日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汶上县人才补贴(津贴)申请条件 1、汶上县骨干企业以及县属事业单位新聘用(全职)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三大主导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三大主导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新聘用(全职)的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人才本人与用人单位需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含)—2019年7月31日(含),其中:2018年1月1日(含)—2018年6月18日(含)期间引进的人才按照汶发〔2016〕15号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2018年6月19日(含)后引进的人才按照汶发〔2018〕11号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三)2019年8-9月份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人才同时上报,作为下一次人才补贴(津贴)兑现的依据;已领取过人才津贴且在政策兑现期内的在职在岗人员继续按原政策申请。 二、购房补贴申请 (一)济宁市“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房补贴申请 1、对“十大产业”企业、医院、科研院所和市属学校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2、对“十大产业”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 3、对“十大产业”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汶上县引进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 1、对汶上县骨干企业以及县属事业单位新聘用(全职)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在汶上或济宁市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对于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三大主导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全职引进的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汶上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对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三大主导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新聘用(全职)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在汶上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济宁市“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流程 1、申请“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补贴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通过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线申报平台(http://60.211.225.16:8081/)进行申报,由所在单位上传人才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携带上传材料原件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本科生不需通过系统申报,直接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2、申请“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房补贴的,分别填写《济宁市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一式四份,并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送书面材料。 (二)汶上县人才补贴(津贴)申请流程 1、申请汶上县人才补贴(津贴)的,由所在单位携带人才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汶上县引进人才补贴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发邮箱wenshangrencai@163.com),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2、申请汶上县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填写《汶上县引进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4),一式四份,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送书面材料,并由相关部门核实其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情况。 (三)申请市县购房补贴的,购房人须是申请人本人。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从高享受一次补贴。已领取“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房补贴的,其所购住房5年内由市住建局冻结交易。申请市县购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四、申报要求 1、需要进行系统申报的,请各企事业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通过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线申报平台上传申报材料,逾期系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联系人在此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2、纸质申报材料请各企事业单位务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20室)现场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审核单位对上报的申报材料可进行实地抽查。 3、申请单位和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审查、监督核实工作贯穿始终。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 联系人:李清艳 联系电话:0537-7239578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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