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由汶上信息港搜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济宁骏豪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艳平申请你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一案(汶劳人仲案字〔2019〕第290号),因通过直接、邮寄方式均不能向你单位送达相关仲裁文书,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在汶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汶上县泉河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汶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9月28日 |
|本地广告联系: QQ:905790666 TEL:13176190456|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汶上信息港
( 鲁ICP备19052200号-1 )
GMT+8, 2025-6-28 18:5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